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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监测中心预测,预计12月15日起,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本地污染物累积叠加上游污染输送共同作用,我市将面临一轮较为严重的污染过程,达到《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淮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的启动条件。经研究,决定于12月15日17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应急响应措施(必要的生产生活活动或执行应急抢险、重大安保等任务除外),减轻污染过程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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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根据各县区、园区的Ⅲ级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污染治理水平国内领先,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居民基本生活,符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其中,绩效分级评价为 A 级、引领性、民生保障 B 级和市级文件确认的非重点行业豁免企业、建筑工地,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 级企业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30%、40%、50%;C 级、D级和非引领性企业制定更严格的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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