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之弊日积月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须久久为功。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是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的重要体现,充分显示出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我们要充分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观念,坚决纠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用好《若干规定》提出的一系列硬招法,推动我市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从根源上加强整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激发基层干事活力。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在源头治理。形式主义的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进而以花样繁多的形式代替扎扎实实的落实。《若干规定》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小切口”,制定“硬约束”,建立起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为进一步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遵循。“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的规定,“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若干规定》中一系列禁止性、限制性规定,必将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当前基层负担过重的突出问题,有助于从根本上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基层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形成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贵在持之以恒。经过持续不懈努力,我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形式主义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特点,为基层减负不会一蹴而就,必须紧盯问题产生的根源,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一旦稍有松懈,就会出现反复。这要求我们既要坚持治标不松劲,更要推动为基层减负向治本深化,从制度层面建立起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方面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要不断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将其固化下来,同《若干规定》中的制度规范相衔接,使其成为整治形式主义管长远、固根本的治本之策,推动全市为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旨在赋能增效。减负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基层从繁重事务中解脱出来,让基层干部有时间、有精力抓落实,更好地服务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减负与赋能双向发力,一方面标本兼治,盯住形式主义老套路,严防新变种,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把基层的负担减下来;另一方面加强问责制度建设,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减负不减责任,积极担当作为,推动基层工作提质增效。
总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长期政治任务,要靠系统集成的制度建设。只有形成长期有效的制度规范,才能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走向深入,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负担过重问题,为鞍山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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