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29日,鞍山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息时间的指导意见》。从11月1日起,鞍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课时间”将由原来的10分钟调整为15分钟。
按照要求,各校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筹课间时长与学校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调整后,上午上课时间、午餐午休时间、下午放学时间总体保持不变。学科教师要按时下课,杜绝“拖堂”现象或以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小学年级不晚于17:40,初中年级不晚于18:30,并安全有序做好错时错峰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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