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工作开始受理

政务   2024-08-13 20:41   陕西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在加快促进社会基层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4〕18号)要求,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今年继续在我县实施,凡符合政策条件的毕业生可按相关流程提交申请。


一、补偿方式


1.我省普通高校(不含部属院校)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到规定的基层单位就业,首次服务协议期在3年及以上的,毕业离校后可以申请学费补偿5000元。

2.毕业生在基层单位服务满1年后,可以申请补偿在校实际缴纳学费总额的1/3,最高不超过每学年学费补偿金额限额(本专科生8000元/学年,研究生12000元/学年)。

3.毕业生在基层单位服务满3年后,可以申请规定的学费补偿金额的剩余部分。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9月20日前。

三、对象范围
(一)申请对象
经国家和我省正式批准设立的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下同)、研究生(毕业次年就业视为非应届毕业生就业,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国家部属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省外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已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不得重复申请)。
(二)基层单位范围
1.我县以下(不含县本级和县级政府驻地所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乡镇文化站、乡镇财政所、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民政站等;
2.工作现场地处我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四、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按照以下流程提出申请学费补偿。有关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必须规范审核意见的签署,未签署审核意见(含签署时间等)、未署名及未加盖相应公章的均视同无效。审核不通过的须签署具体原因。
1.首次申请学费补偿的毕业生,向县学生资助部门提交《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一)(附件1)一式2份和《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审核明细表》(附件3,以下简称《明细表》),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基层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的确认就业关系成立的文书(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聘用录用文件等),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就业时学历证书、银行借记卡等证件的复印件。

2.非首次申请学费补偿的毕业生提交《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二)(附件2)一式2份、《明细表》(附件3),及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基层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的确认就业关系成立的文书(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聘用录用文件等),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就业时学历证书、银行借记卡等证件的复印件。

3.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认定通过后,在9月底前,将《申请表》《明细表》报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将《申请表》《明细表》汇总后报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审核汇总各地上报的材料后,向省财政厅提出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及补偿金额明细,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将补偿经费下达市县。

5.县财政部门收到经费后,根据《明细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偿经费兑付到毕业生个人。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由个人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自行向银行还款,所补偿的学费应优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及本息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前将以下申请材料报送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经高校,就业单位、县级人社部门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录招聘实施单位审核通过的《申请表》一式2份、《明细表》1份;
2.确认就业关系成立的文书(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聘用录用文件等)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就业时学历证书复印件;
5.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


六、违约退还


对未满3年离开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视为违约,取消其学费补偿资格。毕业生应退还已获得的学费补偿金,由县级人社部门和学生资助部门负责追缴。毕业生违约记录将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915-7829609

邮箱:285539162@qq.com


附件:

1.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一)

(长按识别获取附件1

2.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二)

(长按识别获取附件2)

3.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明细表

(长按识别获取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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