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布提醒告诫函!

时事   2025-01-11 23:26   新疆  

2025年春节将至,民生消费进入高峰期。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提醒告诫函,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消费环境。

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

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药店等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米、面、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及发热、感冒、抗病毒、消炎、跌打损伤类等药品的供应保障,确保价格基本稳定。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各餐饮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店内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两套菜单”。销售年夜饭、“小份菜”、时令菜品等必须标明价格,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价。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要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

各宾馆、酒店、民宿、电影院、文娱演出、休闲娱乐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不得收取标价之外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的客房或提供的服务应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预订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或服务标准。

各旅游景区(点)经营者要做好门票、区间车、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不得出现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对特殊人群的相关减免、优惠措施等行为。严格规范景区(点)内小商品、餐饮等经营者价格行为。

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航空公司等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落实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航站楼、铁路候车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停车收费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按政策对相关车辆实行减免优惠。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实行充电价费分离,严格执行有关电价政策,合理制定服务费标准。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收费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费用或其他不合理费用。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公众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编辑:孙欢
校对:马永芳
责编:巩丽珍
审核:李炜玢
终审:刘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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