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首例!48小时!判!

政务   2024-11-16 17:24   福建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11月12日

南安市公安局

高效办理醉驾案件2起

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到法院审判

仅用48小时

成南安首批案例!


案情回顾
2024年11月11日凌晨,南安市公安局仑苍派出所在辖区国道G358线、南北大道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并查获2名醉驾人员黄某、吴某昌。经抽取二人的血样送检鉴定,黄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9.37mg/100ml,吴某昌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7.92mg/100ml,二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

△查获醉驾嫌疑人黄某

△查获醉驾嫌疑人吴某昌




“48小时”,速裁!
11月11日11时许,南安市公安局立即对黄某、吴某昌二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开展立案侦查,于当日17时许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2日,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黄某、吴某昌二人构成危险驾驶罪。

11月12日,南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某、吴某昌二人涉嫌危险驾驶案。鉴于黄某、吴某昌二人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黄某、吴某昌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遂当庭对被告人黄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对被告人吴某昌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黄某、吴某昌二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黄某、吴某昌二人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快速审结,南安市公安局、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南安市人民法院在推进落实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中的首批案例,是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化、制度化的重要体现。公检法三部门在遵循法定程序,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48小时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全流程,实现高质效办理醉驾案件。

酒驾将会如何处理?


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醒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

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醒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市民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end-

来源:法制大队  仑苍派出所



一审:叶欣欣

二审:高婉瑜

三审:吴自然




【免责声明】

本微信部分图片、文字及观点,来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让更多人获得需要的资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予以告知,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谢谢!


扫二维码|关注我们

获取更多家乡资讯

霞美镇村级微信公众号矩阵

美丽西山

和谐杏埔

和谐金山

梧坑满族村

和谐沃柄

锦绣仙河

和美玉田

静美邱钟

福美张坑

祥和四甲

幸福四黄

魅力埔当

印象长福

书香大霞美

温馨提示:

请为南安七彩霞美点“点亮“在看”,一起“分享”!

南安七彩霞美
报道霞美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宣传便民利民服务政策,演奏霞美现代宜居宜业工贸重镇跨越发展的进行曲。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