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永胜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程海本地鱼类资源,加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力度,改善鱼类种群结构,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开展生物治理,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第四十七条
程海流域应当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优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提升生态农业功能水平。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
永胜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入湖河道整治,采取河道清淤、截污治污、湿地管护、水质提升等综合措施,建设生态河堤,实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防洪的有机统一。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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