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被网恋女友“断崖式分手”,两年后的一天,一陌生女子添加他为微信好友,告诉他是自己的男友冒充女性对他实施诈骗。近日,山西省泽州县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2023年年初的一天,30多岁的王浩(化名)正在玩手机,其微信收到了一位陌生女子的好友请求。添加好友后,该女子告诉王浩,2020年至2021年与其“谈恋爱”的甜甜(化名)其实是她的前男友张涛(化名),并说张涛是为了骗他钱才假装女生与他谈恋爱的。得知此消息的王浩既震惊又生气,原本以为自己只是失恋,没想到是被人骗了。王浩遂通过该女子提供的信息,向泽州县公安局报案。
两年前,王浩通过相亲网站认识了“女孩”甜甜,两人通过微信聊了一段时间后互生好感,随即开始网恋。起初,甜甜对王浩体贴入微,经常送他小礼物,这让王浩对甜甜的好感倍增。王浩也很大方,当甜甜提出想买一些化妆品、衣服、包包、首饰时,他都痛快地给对方微信转账,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其间,王浩多次提出要与甜甜视频通话,都被对方以脸上长痘痘或者生病等理由拒绝,被热恋冲昏头脑的王浩也没多想。一段时间后,甜甜称自己生病需要手术,急需一大笔费用,王浩答应了对方的请求,后甜甜又经常以没钱花或者过节需要购买礼物为由向王浩索要钱财,王浩陆续给甜甜转账9.21万元。2021年年底,当甜甜再次向王浩索要1万元购买衣服和置办年货时,王浩因无力满足对方需求,遭对方“断崖式分手”。经查,2020年9月,王帅(化名)组织张涛、李伟(化名)实施网络诈骗。他们通过相亲网站获取男性网友的联系方式,冒充女性与他们恋爱,在获取对方的信任后,向对方索要财物。三人分工明确,王帅负责租赁场地、购买电脑手机等设备及微信账户、虚拟手机号,张涛负责与男性网友“谈恋爱”,李伟负责后勤工作,而王浩不幸成了他们的“大鱼”。2023年9月13日,泽州县公安局对三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并责令三人向王浩退赃。
2023年11月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泽州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王浩于2020年7月至年底向该诈骗团伙指定的账户仅转账了9770元,且王帅等三人均供述2020年底该诈骗团伙解散。那王浩在2020年底之后转账的8.23万元究竟转给了谁?
对2020年年底之后的诈骗事实,李伟表示不知情,王帅与张涛的供述均摇摆不定。但在最后几次的讯问中,王帅与张涛的供述一致,均称是王帅在诈骗。从摇摆不定到供述一致,是如实供述还是另有“猫儿腻”?当被问到是以何种理由向王浩要钱时,王帅却说不清楚。办案检察官发现他们很有可能存在串供。检察官从张涛女友处得知,2021年七八月时,张涛为她交了几万元的住院费,再比对王浩的转账记录,恰巧在该时间段内有大额转账支出。二人供述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无法得到唯一、排他的确定结论。由此,检察机关于2023年12月22日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和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后发现,8.23万元被转入了绑定张涛银行卡的微信账号中。对此,检察官重新设计讯问方案,攻破王帅的心理防线,促使其如实供述。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王帅等三人仅对诈骗所得的9770元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在诈骗团伙解散后,王帅要收回购买的手机和微信号,但张涛称自己的“客户”王浩还有向其转钱的可能性,表示还要继续使用手机和微信号,并将手机和微信号都拿走了,此后,王帅缺乏与张涛共同施行诈骗行为的意愿,应由张涛单独对后续诈骗所得的8.23万元承担刑事责任。张涛在取保候审期间,仍频繁与王帅商量如何应对检察机关的讯问,存在串供行为,严重违反了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2024年2月2日,检察机关对张涛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最终,三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2月23日,泽州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涛、王帅、李伟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开庭审理,分别判处张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王帅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李伟罚金1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内容转载自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分享内容有误、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