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塘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文摘   2024-11-06 17:36   安徽  

为深刻领悟《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精神实质,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11月4日,江塘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乡机关全体职工、乡直单位负责人、各村书记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领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立法经过、法律意义、主要内容等篇章,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培育和增进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观念,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各学校等相关部门,应当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使爱国主义精神在祖国大地开花结果,为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唐和义)

编辑 | 余绍芬   王正霞  

审核 | 宋韦庆   刘   燕

主办单位 | 中共江塘乡委员会  江塘乡人民政府

运营单位 | 太湖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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