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进行时|宿豫区:聚焦“三个方面” 推动整改增效

文摘   2024-10-29 15:10   江苏  

为推动巡察发现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宿豫区聚焦“三个方面”重点发力,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形成“扎实改”的合力。每轮巡察反馈会前,结合巡察整改工作最新要求编制“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担当包”,以清单形式细化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今年以来,已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面对面移交“担当包”13份,推动建立主体明确、范围明晰、层次分明的整改责任体系。为被巡察党组织个性化定制“巡察整改工作操作指引图”28份,将整改全流程划分为10个版块,并逐一标注操作主体、时间节点和关键步骤,推动任务落细落小。面向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按轮次组织业务培训,当面传达整改要求、讲解业务要点。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传导“常态改”的压力。严格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先后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52人次,与巡察办、巡察组“四方联审”整改方案13份、整改进展情况报告7份,累计反馈审核意见156条。督促按时报送整改进展表,重点报告书记专题会点题事项办理进展,对突出问题紧盯不放。建立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工作机制,每轮书记专题会均听取上一轮被巡察党组织相关情况汇报,区委主要领导现场提出要求、统一思想、压实责任。

三是联合评估质效,激发“彻底改”的动力。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与巡察机构联合组成评估组,围绕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和群众满意度4个方面20项具体评估指标,以量化打分的形式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和成效进行评估,最终依据评估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同时,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限期“回炉”再次整改,并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已完成2个轮次9个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对1家整改效果不理想单位,开展约谈。


供稿|宿豫区委巡察办
审核|巡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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