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试行)》,并公布了全市364个定点回收药店。《办法》从2025年1月4日起实行。
新办法明确了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企业的设置要求、工作责任以及对定点回收企业的监督管理。鼓励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企业通过积分奖励、赠送小礼品等方式激励公众主动送交家庭过期药品;强调定点回收企业对居民送交的家庭过期药品不论数量多少不得拒收,并对家庭过期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箱存放,加强管理,防止流失。新办法要求,定点回收企业每半年向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回收情况,由市市场监管局每年组织一次集中无害化销毁。同时,新办法鼓励个人和组织对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行为进行监督,对定点回收企业违反办法的行为,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目前,全市共设立364个定点回收企业(零售药店),分布于太原市10个县(市、区),各回收企业具体信息如下:
(来源: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责编:张国政 制作:曹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