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投诉环保问题被打断肋骨”:镇干部协调和解后获赔300万元
2024-11-23 11:00
广东
在山东淄博罗村镇南韩村,一位名叫王长征的普通村民,因持续举报山东重山集团有限公司的环保问题,而陷入了一场长达数年的纷争。这场纷争不仅关乎环境问题,更牵涉到人身伤害、巨额赔偿以及刑事指控。王长征,1960年生人,原本在外帮儿子打理公司,2018年回到老家后,发现村里的水和耕地都出现了问题。经过调查,他怀疑这些问题与山东重山集团旗下的山东重山铝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有关。据他了解,村子附近的土地和地下水出现的问题,很可能是由于重山集团非法堆存固体废物所致。为了证实自己的怀疑,王长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村里的水井和挖出的赤泥进行了检测,并将相关证据提交给了上级环保部门。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调查,确认山东重山铝业有限公司确实存在非法堆存固体废物的问题,但堆存面积和污染程度与王长征的举报有所出入。尽管如此,生态环境淄川区分局还是对山东重山铝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并要求其进行后续处理。然而,王长征对上级的回复并不认可。他认为,实际出问题的耕地远超上级回复的面积,且赤泥中检测出的重金属表明,这些固体废物并非一般固体废物,会对土壤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从2019年至2021年,王长征和多名村民一直在举报此事。2021年6月23日,王长征与山东重山集团的保安陈某发生了冲突。据王长征的儿子王策回忆,当时父亲认为陈某是在盯梢他,双方因此发生了冲突。冲突中,王长征受伤入院,被诊断为局部脑损伤、面部损伤、头皮血肿、耳鸣、头部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颈部损伤以及左侧3-7肋骨骨折等。在罗村镇政府负责人李某华的多次协调下,2021年7月29日,王长征与山东重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山东重山集团员工陈某给王长征造成人身伤害,经多方协调,山东重山集团自愿一次性赔偿王长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300万元。然而,这笔“天价赔偿金”却成为了后续纷争的导火索。时隔一年,2022年6月1日,淄博公安淄川分局以敲诈勒索罪对王长征和王策进行了立案调查。淄川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王长征长期、频繁投诉给山东重山集团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以被该公司保安打伤为借口,借协商之机,利用签署赔偿协议的形式达到向山东重山集团敛取巨额财物的非法目的。因此,王长征和王策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六个月,涉案违法所得300万元被依法予以追缴。然而,王策和代理律师对此判决表示不服。他们认为,《赔偿协议书》中明确写明300万元的金额系山东重山集团赔偿王长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人身伤害赔偿款。此外,他们还提供了谈判录音作为证据,录音中多次提及“经镇政府协调双方达成一致”等字样,并表明赔偿协议只与人身伤害有关。对于王长征的投诉和举报,山东重山集团及其负责人李某也表达了不满。他们认为,王长征等人的投诉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在谈判过程中,公司也多次表示希望王长征能够停止投诉。然而,对于300万元的赔偿款是否合理合法以及是否涉及敲诈勒索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纷争过程中,罗村镇政府负责人李某华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多次参与协调双方的和解谈判,并在谈判中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然而,对于300万元的赔偿款以及后续王长征父子被追究敲诈勒索罪等问题,李某华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无奈。李某华表示,他确实参与了王长征、王策和山东重山集团的和解谈判,但300万元的事他是在谈判后期才知道的。他认为这么多钱不合适,但双方最终还是达成了协议。对于王长征父子被追究敲诈勒索罪的问题,李某华表示他曾多次给山东重山集团的负责人李某说过冤家宜解不宜结的道理,但对方可能考虑到了企业的难处和律师团队的分析后做出了最终决定。此外,李某华还透露了山东重山集团和王长征之间的矛盾根源。他表示,山东重山集团是全区的重点企业,而南韩村是一个宗族派系比较多的大村子。当年山东重山集团的利润丰厚时,村里人为了争夺这个企业使用了各种各样的方法。而王长征则代表了一批人持续举报环保问题至今仍未处理完。对于王长征投诉的环保问题是否存在李某华表示确实存在且上级环保督察也比较重视山东重山集团在环保治理上投入了一个多亿。如今这场纷争已经持续了数年之久。王长征父子不仅面临着刑事指控和巨额赔偿款的追缴问题还失去了原本平静的生活。而山东重山集团也因为持续的投诉和举报而陷入了舆论的漩涡之中。这场纷争不仅考验着双方的智慧和耐心更考验着社会的公正和法治精神。对于这场纷争的解决之道或许需要双方都能够放下成见和私利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去面对和解决问题。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强对环保问题的关注和监督推动相关企业和部门切实履行好环保责任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和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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