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区通报4起典型案例

时事   2025-01-24 10:18   陕西  

近日

灞桥区公开曝光

2024年度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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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红旗半坡社区卫生服务站超量开药、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案。


2024年10月,灞桥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心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中发现,红旗半坡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超量开药、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及第六项之规定,责令西安市灞桥区红旗半坡卫生服务站限期整改,并作出以下处理:

1、责令退回所涉违规基金4890.42元。

2、处罚款计7335.63元。


案例二


席王街道永丰村卫生室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案。


2024年10月,灞桥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心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中发现,席王街道永丰村卫生室存在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及第六项之规定,责令席王街道永丰村卫生室限期整改,并作出以下处理:

1.责令退回所涉违规基金22348.95元。

2.处罚款计33523.43元。


案例三


西安利君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纺一路医药超市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诊疗规范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分解处方、超量开药、开展“零元购”“抵扣券”活动为参保人员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案。


2024年12月,灞桥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心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中发现,西安利君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纺一路医药超市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诊疗规范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分解处方、超量开药、开展“零元购”“抵扣券”活动为参保人员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的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及第六项之规定,责令西安利君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纺一路医药超市限期整改,并做出以下处理:

1.责令退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计34009.88元。

2.处罚款计51014.82元。


案例四


郭某将本人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案。


2024年9月,灞桥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心在线索核查工作中发现,参保人郭某存在将本人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责令郭某限期整改,并作出以下处理:

1.退回所涉医疗保障基金55.30元;

2.处罚款计193.55元;

3.暂停参保人郭某医疗费用联网结算8个月。


来源:灞桥医保
编辑:邱玥
责任编辑:刘云鹏
审核:赵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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