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
学习业务,可以让律师飞得更高!
学习规则,才能让律师飞得更远!
执业律师,对于众多的法律、法规是非常熟悉的,而对于《律师法》,可能仅仅是参加司法考试时才学习过;对于《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部门规章,多数律师知之甚少;对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律师职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行业规则,大多数的律师可能根本就没有看过,可是,恰恰有许多律师就在这些管理办法、规范规则上栽了跟头。据不完全统计,各省(区、市)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2018年共受理投诉3754件,作出处分612件;2019年1-11月共受理投诉4949件,已作出处分684件。多年来,对于律师的违规行为,普遍存在着“老律师不重视、新律师不了解”的现象,为了有效帮助本所律师“了解执业纪律、熟悉处分规则、规范执业行为”,特编辑《学规则守纪律,律师每日必看》系列,助力大家飞得更远!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第四十四条 律师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1.不得以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揽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