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日丨车来了,请当心!
政务
2024-12-02 17:07
广西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2012〕83号))。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是基于数字“122”(类似于110“中国人民警察节”、119“消防宣传日”等)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12月份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春运等交通集中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交通事故,保障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日前,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底,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来源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人民日报、央视新闻、法治日报、京司观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