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次旺普拉带领专项工作组到县高地办听取聂拉木县关于推动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及《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会上,县高地办工作人员向专项组汇报了2024年至今全县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组还详细了解了县高地办宣传和学习《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情况,并对县高地办落实《条例》提出了要求。
工作组指出,一是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突出做好《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关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朗冲措、普琼,县人大专委会负责同志及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来源:聂拉木县高地办
编辑:李斌
复审:格桑加措
终审:许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