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检察官进校园 法治之光点亮青春

政务   2024-10-15 17:42   湖北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有什么区别?

  “从事检察工作需要我们在学校提前储备哪些能力?”

  “一名检察人员的成长路径是怎样的?


  10月10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泰楼模拟法庭,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赵轩、管绮雯受邀参加刑事司法学院举办的“赓续红色司法文化,培养务实法律新人——青年检察官入校园”讲座,作为首期主讲人,与近百名本科生和研究生进行交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董邦俊教授、李正新副教授参加活动。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成因,确保最大程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赵轩从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讲起,向同学们介绍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助理,他着重讲解了洪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及其特色品牌“秦雨工作室”,并结合该院发布的《大学生犯罪治理工作白皮书》,对近年来辖区大学生犯罪的主要特点和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在校学生应提前做好职业规划,通过参与各类实习项目、青年活动,积累实务经验,在实践中磨砺业务能力。”管绮雯从《检察官法》关于检察官的条件入手,围绕专业过硬、提笔能写、台上能说、为民服务四个方面,介绍了青年检察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


  互动环节,同学们围绕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与二位主讲人进行深入交流。


作者丨管绮雯

编辑丨刘诚睿

审核丨侯 鹏

武汉洪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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