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广东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52名

职场   2024-12-19 22:01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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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阳江市事业单位 2024 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7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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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的通知》(阳人才办〔2023〕21号)精神,经中共阳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阳江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7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二、引进人数、岗位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共74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3。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引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4.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要求为50周岁以下。应聘人员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现场报名日。
5.国内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引进: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以及辞职未满两年(所涉时间点计算截至现场报名日)的人员;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现场报名和面试
本次阳江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设三个专场,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1.阳江市江城区事业单位引才专场。2024年12月29日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7楼‌)举办江城区事业单位引才专场,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面试时间为下午13:00开始,直至面试结束。请符合本公告附件1岗位要求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现场报名面试。
2.阳江市直综合事业单位引才专场。2024年12月30日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7楼‌)举办市直综合事业单位引才专场,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面试时间为下午13:00开始,直至面试结束。请符合本公告附件2岗位要求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现场报名面试。
3.阳江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才专场。2024年12月31日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7楼‌)举办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才专场,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面试时间为下午13:00开始,直至面试结束。请符合本公告附件3岗位要求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现场报名面试。
(二)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考生只可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到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阳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5);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硕士研究生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岗位表要求的职称专业相符);
5.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留下材料1原件(附件5),其他材料留下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退回。通过现场报名资料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安排面试。
(三)提前收集报名资料
有意向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2月26日12:00前将以上相关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引进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表》)。引进单位可提前收集报名者的相关报名信息,但实际报名情况以现场报名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要告知相关理由。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本次人才引进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引进人才工作的全过程。
(二)面试
面试根据应聘者在校(原单位)的表现情况、任职情况和奖惩情况,考察应聘者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与应聘岗位的要求是否匹配,并根据各项考察要素进行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

六、政策待遇
(一)引进单位执行阳江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经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的,按规定发放相应的安家费或生活补贴。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最高60万安家费,硕士研究生给予最高10万元安家费。
(三)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45周岁以下的博士后,除享受上述我市政策外,可分别向省财政申请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
(四)享受高层次人才配套政策服务,为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专属服务。关于我市高层次人才政策可通过电话或现场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662-3165900(阳江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七、有关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3的单位联系方式。
(二)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除特别说明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由中共阳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1.阳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江城区事业单位)
2.阳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市直综合事业单位)
3.阳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市直教育事业单位)
4.阳江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5.阳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6.阳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
7.阳江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阳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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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全综合岗)(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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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简介,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4年毕业生、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

“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9.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一般为: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以招聘单位岗位需求表为准。

2.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3.招聘单位有其他规定的,以该单位岗位需求表为准。

4.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四)注意事项

1.招聘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考报名系统wjwgl.zhaopin.com进行在线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5日上午9时至2024年12月31日下午17时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上传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5日,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考试确认

考试需在笔试前再次进行网上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网站的提示再次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考试资格。考试确认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并保持电话、短信等通讯方式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并保持电话、短信等通讯方式畅通。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高于70分(含)方可录用。

考试内容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或“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

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免笔试人员不计入面试比例。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及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jw.gz.gov.cn/)公布,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

(二)资格复查

1.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查。

2.资格复查人选为: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查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出现进入资格复查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查。

3.在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佐证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4.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需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3.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总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确定,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应届生应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招聘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 020-87302871、83220511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单位简介.zip

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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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6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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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2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2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港澳居民报考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考年龄要求
具有岗位相关本科学历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具有岗位相关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具有岗位相关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非基层卫生序列)的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具有岗位相关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非基层卫生序列)的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四)招聘人员类型
招聘人员类型:2024年毕业生、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五)其他说明
1.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3中《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海外学历还须提供正规机构出具的课程成绩单翻译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2.招聘医师岗位的,根据相关文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的“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应聘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3.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考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网址:https://bm.gd-pa.cn/dzsys/qcrs),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3日9时至12月27日17时。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需上传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在同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还需上传教育部认证材料)。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上传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海外学历还须提供正规机构出具的对应翻译件)。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5)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岗位要求具备的必须上传)。
(6)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2024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但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上传培训单位开具的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材料报名,但需要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2024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者须上传原单位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指定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材料)。
(8)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凡与招聘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中逐一填写清楚,不得漏填。
5.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审、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开始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应聘人员可登录系统查询初步审核结果。通过初步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被退回修改的,可以在系统反馈的规定时间前补充或修改报名材料,但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未按要求补充或修改的,视为放弃报名。
初步审核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另行通知。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下一环节。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审核动态。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各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经批准后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后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5.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非基层卫生系列)的岗位免笔试,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其他招聘岗位中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计入笔试开考比例。专业技术资格要求中级及以上或不限要求的,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非基层卫生系列)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计入笔试开考比例,基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需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公布,考生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的,可同时列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免笔试人员直接入围面试,不计入入围面试人员比例。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
在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佐证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6.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总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有关规定。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7个工作日内,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后应聘人员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申请聘任,招聘单位可结合岗位职数等实际情况开展岗位聘任工作,聘任后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原则上应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61883841,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61883826、020-87302871。
附件:1.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简介
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职位表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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