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懂税务丨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3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文摘   2024-12-16 17:55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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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3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不可以。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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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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