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路口很偏应该没抓拍”
“赶时间来不及了,闯个红灯”
“对方看到我,肯定就会减速的”
……
行车途中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侥幸心理?
您的违法行为已被记录下来了
未按规定停放车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将被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将被处以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机动车逆向行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将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将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违反限速规定
1、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150元罚款;
2、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1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100%的,处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未礼让行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款200元。
以上车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具体违法行为以公安交管系统录入为准。
交通文明,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窗口,机动车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真不是件小事,而是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保证我们的平安,提升一个城市形象的大事。
通过曝光的方式,希望我们每位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在此,阳春警方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罚款是手段
交通安全是目的
望遵守交通法规成为我们的行为规范!
来源丨阳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