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炸街不可取!钦州交警致广大市民、家长及同学们的倡议书!

民生   2024-11-08 11:42   广西  




























































































































































































































































































































































































































——2024.11.08——

请看完下面这些视频

你还敢“飙车炸街”吗?

生命之殇

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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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 议 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家长们及亲爱的同学们:  
青春是用来奋斗的 不是用来“玩命”的

 “飙车炸街”是指一些驾驶者驾驶非法改装或高性能车辆,在公共场所(如街道、马路)进行高速驾驶、漂移、竞速或发出巨大噪音(即“炸街”)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还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飙车炸街”车辆常常有竞速或相互追逐的行为,这种危险行为极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威胁公共安全。改变了车型、外观、颜色会妨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改变车辆的电路会导致有起火隐患,威胁到驾驶者和乘客的生命安全;改变车辆排气装置会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声音变大,严重破坏城市环境,扰乱市民的正常工作生活。对此,广大群众深恶痛绝,公安机关也将“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
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钦州公安交警在此发出倡议:
一、守交规、不改装。拒绝非法改装车辆和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上道路行驶;
二、护安全,不飙车。拒绝“飙车炸街”行为,拒绝制造城市噪音污染,共同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上牌照,不乱行。车辆应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在行驶过程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四、戴头盔,保安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五、弃陋习、讲文明。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六、不组织、不参加。切勿参与非法飙车竞赛活动,不将车辆出借给没有驾驶证的人,积极劝导、教育身边人主动远离“飙车党”,向“炸街”说不。

“飙车炸街”不是荣耀,平安出行才是正道。当前,还有个别青少年在道路上进行飙车、炸街、翘头等危险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更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希望广大市民、家长和同学们共同关注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争当文明“驶”者,拒当马路“超”人。

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1月7日

相关法律法规对

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行为
作出了明确规定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 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实施轰鸣驾驶等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出于炫技、寻求刺激等目的,在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商圈、居民区、党政机关驻地等区域及周边道路实施制造轰鸣噪音、追逐正常行驶车辆(不构成犯罪的)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驾驶车辆追逐竞驶。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其他道路上追逐竞驶,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公安机关将对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飙车炸街”、追逐竞驶等现象,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考取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因此,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属于违法行为,须引起学校、家长、社会的共同关注。

机动车维修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机动车维修者违规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改型的,由相关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或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生产、销售拼装改装机动车。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没收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重拳整治“飙车炸街”违法,钦州公安交警持续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以辖区内机动车“飙车炸街”多发道路为重点区域,严查严处机动车非法改装、超速等违法行为。

10月17日至21日,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灵城中队联合市场监管、工信部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和消防大队深入辖区电动车销售企业、修理厂等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




行动中,工作人员对辖区多家销售企业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工作人员现场从二、三轮低速电动车的机动车合格证明、进货渠道及销售记录、废旧电瓶处理等方面进行仔细检查,经随机抽取不同车型进行检查,对涉嫌违规的8辆电动自行车现场予以查封并出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对提供“非法改装”的修理店铺,相关部门现场予以责令改正,没收假冒伪劣的配件及车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举报,多名“飙车炸街”小伙被“逮”!

案例一

10月25日,有网友反映钦州火车东站周边路段有一群“小伙”在马路上玩漂移赛车,上演速度与激情,危及道路交通安全,扰乱群众正常生活。收到网友反映意见后,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通过大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摸排,迅速锁定违法车辆和驾驶人。10月25日,民警依法传唤王某某、陈某某、张某某到交警四大队接受调查。经民警进一步调查,王某某、陈某某和张某某对自己“漂移赛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


案例二

10月31日晚,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在辖区开展夜查整治行动。当晚在安州大道执勤点拦截下一台正在实行“飙车炸街”行为的电动自行车。经查,该名驾驶员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不仅无牌无证,还涉嫌非法改装了电机、电瓶等部件,存在极大的火灾和交通安全隐患。民警及时将其拦截,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当场通知其家属到场。





钦州交警提示

非法改装、“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一律严查严处
零容忍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拒绝飙车炸街耍酷
争做文明交通骑士






END




来源丨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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