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7——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及时出手,我的钱已经被骗走了……”2024年11月21日,谢女士专程来到灵山县公安局石塘派出所,将一面印有“为民服务温暖人心 公正执法刚正不阿”字样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民警为其追回被骗钱款3.45万元表示由衷的感谢。
2023年10月19日,谢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钦州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对方称其银行卡、身份证被一名叫“张婷”的女子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要求谢女士配合他们进行调查,否则将冻结谢女士的银行卡。由于对方能准确地说出谢女士的名字、出生年月日等个人信息,这让谢女士对其身份深信不疑。随后,对方要求谢女士提供其银行卡号、支付密码及验证码 ,以便将“张婷”的赃款退回给谢女士。谢女士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后,发现钱一直没有到账,反而自己卡里的钱被转走了3.45万元,这时谢女士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接报后,县公安局石塘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为及时冻结被不法分子骗走的钱款,民警对谢女士的银行卡进行紧急止付、快查冻结等措施,并帮助其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在APP上在线报案,第一时间上传涉诈数据,并教会谢女士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同时,民警为谢女士讲解了常见电信网络诈骗类型,阐述此类诈骗的特点、作案手段和防范策略,以及遭受侵害后应该采取的有效措施。后经不懈努力,民警成功追回了全部被骗钱款3.45万元,并于2024年10月18日返还给谢女士。
11月21日,谢女士特意赶制了一面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民警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表示由衷的感谢。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冒充公检法”诈骗套路解析
1、引诱目标: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并提供虚假证件图片“证实身份”以取得受害人信任;
2、威胁恐吓:以受害人涉嫌洗钱、非法出入境、快递藏毒、护照有问题等违法犯罪为由进行威逼、恐吓,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以“洗脱嫌疑”,并要求严格保密、杜绝与当地警方联系,同时向受害人展示虚假通缉令、财产冻结书等“法律文书”以增加可信度。
3、实施诈骗:以帮助受害人洗脱嫌疑为名,要求受害人提交资产配合财产审查,诱导受害人到宾馆等独立封闭空间,阻断与外界联系,进而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或接受监管,将名下所有资金转至“安全账户”,或下载指定APP、引诱受害人从正规贷款平台借款转出,达到诈骗金额最大化的目的。
防范提醒
1
公检法机关办案时会当面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通过网络给当事人发送通缉令、逮捕证、拘留证等法律文书,更不会要求当事人转账汇款。
2
公检法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也不会通过电话、QQ、微信、网络等办案。
3
个人信息要保护好,尤其要警惕陌生人的“屏幕共享”邀约,严防泄露自己的隐私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密码、验证码。
4
如遇上述情况,保留证据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的派出所报警。当你无法确认自己是否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时,可以拨打9611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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