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9——
11月10日,周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对方称其名下的银行卡被一名叫“张兵”的男子冒用,涉及上海一起“洗黑钱”案件,待会上海警方会联系她。不久,周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上海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对方要求周女士配合一起“洗黑钱”案件调查并让其严格保密。随后,对方让周女士添加其快手账号,并进行视频通话,视频中,周女士看到一名身穿警服的年轻“民警”,这让周女士对其身份深信不疑。对方称为确保周女士银行卡内的资金干净,必须将钱款转到其指定的“安全账户”进行保管,否则会被警方认定为“黑钱”,将对其银行卡进行强制冻结,收缴所有存款。随后,在对方要求下,周女士一直与其保持视频通话,一边在其指导下,将银行卡内的31.89万元转到其提供的“安全账户”。
当天,县反诈中心在工作中发现周女士疑似遭遇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工作人员立即将该情况通报给辖区县公安局沙坪派出所。接报后,沙坪派出所迅速核实当事人相关信息并组织民警赶往周女士家中,对周女士的银行卡进行紧急止付、快查冻结等措施,并帮助周女士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在APP上在线报案,第一时间上传涉诈数据,教会周女士“国家反诈中心”APP使用方法。同时,民警为周女士讲解了常见电信网络诈骗类型,阐述此类诈骗的特点、作案手段和防范策略,以及遭受侵害后应该采取的有效措施。随后,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及追赃挽损工作,经不懈努力,成功追回了部分被骗钱款20万元,并于11月26日返还给周女士,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冒充公检法”诈骗套路解析
1、引诱目标: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并提供虚假证件图片“证实身份”以取得受害人信任;
2、威胁恐吓:以受害人涉嫌洗钱、非法出入境、快递藏毒、护照有问题等违法犯罪为由进行威逼、恐吓,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以“洗脱嫌疑”,并要求严格保密、杜绝与当地警方联系,同时向受害人展示虚假通缉令、财产冻结书等“法律文书”以增加可信度。
3、实施诈骗:以帮助受害人洗脱嫌疑为名,要求受害人提交资产配合财产审查,诱导受害人到宾馆等独立封闭空间,阻断与外界联系,进而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或接受监管,将名下所有资金转至“安全账户”,或下载指定APP、引诱受害人从正规贷款平台借款转出,达到诈骗金额最大化的目的。
防范提醒
1
公检法机关办案时会当面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通过网络给当事人发送通缉令、逮捕证、拘留证等法律文书,更不会要求当事人转账汇款。
2
公检法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也不会通过电话、QQ、微信、网络等办案。
3
个人信息要保护好,尤其要警惕陌生人的“屏幕共享”邀约,严防泄露自己的隐私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密码、验证码。
4
如遇上述情况,保留证据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的派出所报警。当你无法确认自己是否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时,可以拨打96110咨询。
END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