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4日,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解除/暂停6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咸宁市解除/暂停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4日
咸宁市解除/暂停医保服务协议 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
序号 | 医保区划 | 医院名称 | 处理方式 |
1 | 赤壁 | 赤壁德和医院 | 暂停医保协议 |
2 | 通城 | 通城安康医院 | 暂停医保协议 |
3 | 咸安 | 咸安罗建伟中西医结合诊所 | 暂停拨付 |
4 | 崇阳 | 崇阳县百姓健康缘药房星斗路店 | 解除医保协议 |
5 | 崇阳 | 崇阳县百姓健康缘药房新建路店 | 解除医保协议 |
6 | 咸安 | 咸宁麦德信药房有限公司 | 暂停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