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董说“廉”】一官来此几经春,不愧苍天不负民

民生   2024-11-08 17:37   山东  


  【廉政警语】 一官来此几经春,不愧苍天不负民。
  【以案为鉴】 ◆惠民补贴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案例 1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章尚辉在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工作中徇私舞弊问题。2019年至2020年,章尚辉利用职权,违反工作程序,授意将新田某食品公司等3家公司纳入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范围,通过虚报水稻种植面积方式,违规发放补贴资金156万余元。事后,章尚辉分别收受3家公司财物。章尚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章尚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2 黑龙江省密山市兴凯镇政府原三级主任科员薛永军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问题。1995年至2015年,薛永军任兴凯镇财政所所长期间,以虚报粮食补贴面积的方式,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共计15.66万余元;2006年,薛永军以虚报土地面积的方式,违规帮助他人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共计275.15万余元。2023年5月,薛永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3 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阿用乡人民政府民政办原主任黄金辉侵占残疾人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补助资金问题。2020年至2021年,黄金辉利用职务便利,在社会福利资金补助发放名单校验和推送银行代发过程中,违规将611名群众相关残疾人补贴、高龄补贴、优抚对象补贴及医疗资助金、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资金共计2314笔16.75万元转入由其保管、使用的他人银行账户后占为己有。2024年5月,黄金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退还群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评析】 ◆莫让好政策打水漂
  每一项惠民政策的出台,每一笔惠民资金的发放,都能给老百姓带来最直接的福利,让老百姓感受到改革成果和政策红利。但在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在惠民补贴资金申报中弄虚作假,骗取补贴;有的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有的在履职过程中违反政策规定滥用职权;有的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截留群众惠民补贴等。政策执行有落差,百姓感受有温差。一旦因部分干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中梗阻”问题,不仅会让好政策流于形式,影响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地见效,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破坏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还会让人民群众的期待变成失望,更谈不上以政策落实促进高质量发展。
  惠民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落实不力,原因众多。有的是因为认知理解偏差、能力水平不够等问题,造成政策宣传不广泛,发动不彻底,广大群众知晓率低;有的是因为政绩观出现问题,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做选择、搞变通;有的是因为部门之间事前沟通不深入、事中协调不到位,没有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主动性,导致单个部门唱“独角戏”,缺少“自上而下”的监督,最终出现“漏洞”,让好政策打了水漂;有的是因为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不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的意识不够强,甘当“甩手掌柜”,使惠民政策一拖再拖,甚至沦为难以兑现的空头支票;有的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挤占截留、贪污挪用。针对此类种种现象,不管是程序问题、人为因素,还是利益的考量,都应及时制止、严加惩治,决不能让人民群众享受的国家政策红利卡在半路、打了折扣。群众期盼好政策,更期待好政策落实落地。推动惠民政策应享尽享、惠民资金应领尽领,需及时清除惠民政策落实“绊脚石”。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惠民政策落实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强化纪法意识和宗旨意识,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坚决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履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保障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地见效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获得真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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