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不用愁,这些帮扶和补贴来解忧!

政务   2024-11-07 17:48   山东  


用人单位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我市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该补贴。

政策对象: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执行,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享受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年限累计计算。

咨询电话:0631-7575257

创业担保贷款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户口,依法在我市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符合条件可申请额度最高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个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400万元)。

政策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

贷款期限:最长3年,贷款利息由财政部门贴息50%。

咨询电话:0631-758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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