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委、县政府授权开通的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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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县委第一、二巡察组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月12日对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团县委、县妇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围绕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巡察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包括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职能责任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聚焦巡察、审计等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重点了解履行整改责任,完成整改任务,发挥整改实效等情况。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巡察期间联系方式:
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信访受理电话:18079978913
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团县委、县妇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信访受理电话:17707998297
来信请寄:莲花县委巡察办,邮编:337100
网上受理:http://lzw.zglh.gov.cn/(清水莲花网)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同时,公布接受反映问题的二维码如下:
打开微信扫描识别图片二维码,即可进入“码上巡”小程序直接反映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莲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