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安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就姜某某不服市水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上,听证人员宣读了行政复议听证纪律,告知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了是否申请回避,并核对了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在听证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案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表达了自身利益诉求。
此次听证会,为当事人搭建了公正、平等、公开、透明的对话平台,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提升了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发挥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下一步,安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审理中加大听证运用力度,依法公开、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听取群众的心声,由“书面审理”到“走进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