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陇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自查评估结果的公示
陇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陇南市级传承人进行评估,现将2022—2023年度评估结果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若发现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及时调查核实。
一、公示对象:详见附表
二、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陇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电话:0939-8213293。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责编:任向辉 编辑:张杨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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