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米车厢拉17米货物!三明交警都称“头回见”

文摘   2024-12-27 17:04   福建  




货运车辆

都有规定的载物标准

但部分驾驶员

总想变着法子

把车弄成“加长版”


这不
看到下面这辆车
 连交警都称“头回见”

     11月17日凌晨,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在沙厦高速西城收费站定点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装载的货物远远超过车厢长度,车头被超出货物覆盖,车身后面拖着一个超长的“尾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经测量,该货车车厢长4.2米,实际载货长达17米,几乎是一辆重型货车的装载长度。驾驶员陈某称其驾车运载泡沫,原本打算从国道前往目的地,因车辆严重超长,感觉不安全,便选择凌晨时分“混”入高速公路,还称是第一次行驶至该路段,就被交警抓个正着。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并将超出货物予以转运。


违规载物隐患多


01

遮挡视线

货车本身就存在盲区大的问题,如果装载的货物超长、超宽、超高,很容易遮挡后视镜的视野,扩大盲区,易引发交通事故。

02

挤占车道

超长、超宽的货车在转弯时会占用其他车道,转弯处视野狭窄,十分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03

容易发生遗洒

货车载物超出车体的一部分,如果加固不到位或被其他车辆剐蹭,很容易发生遗洒,未及时正确处理,会给其他车辆带来危险。

04

高速公路行驶危害更大

货物超出货箱,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要占用更多空间,会给其他车辆带来潜在风险。尤其是夜间或恶劣天气,视线本来就不好,如果货物装载超出货箱,尾灯和反光标志都会被遮挡,后车无法及时发现前车情况,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交警提示

   

      请广大货车驾驶人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自觉抵制超载及超长、超宽、超高等违法行为,切勿受到利益驱使违法运输,引发事故得不偿失!






来源:三明高速交警微发布、聚焦三明
编辑:黄小云

校对: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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