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事,多人被拘!

政务   2024-10-05 17:16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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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据“合肥发布”

(合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消息

4人因散布地震谣言等被拘留

01

10月2日,丁某印(男,53岁,蚌埠人)为博流量,吸引网民眼球,通过嫁接视频的方式,将“地震常发生在夜间”的不实言论与近期肥东地震相关联,并在百家号等公共平台发布,浏览量达2000余次。

发现线索后,安徽合肥市肥东县公安局民警立即咨询相关专家,随后连夜驱车赶往蚌埠市淮上区将丁某印传唤到案。丁某印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肥东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三日
02

自9月27日起,刘某君(女,34岁,长丰人)为蹭流量涨粉牟利,从长丰住处赶到肥东县店埠镇,对搭篷夜宿情况进行抖音直播,直播过程中夸大其词歪曲事实2024年10月1日晚,刘某君在店埠镇太子山路直播时被民警查获,当晚网络上最高峰1600多人围观。

经查,刘某君平时网上直播带货,所述言论与事实不符。安徽合肥市肥东县公安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刘某君行政拘留三日
03

9月28日,刘某宁(男,37岁,陕西省西安市人)为吸引网民眼球、博得流量、谋取私利,通过百度软件自动AI生成一条关于肥东地震的视频,随意编造肥东县地震后政府快速救援、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等虚假信息,并在网络发布,吸引浏览量超过两万次。

安徽合肥市肥东县公安局在网上巡查后发现该不实信息后,组织民警立即前往西安市调查取证。刘某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删除作品消除影响,肥东县公安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刘某宁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在西安市异地执行。
04

9月28日,宋某文(女,21岁,黑龙江人)为引流牟利,将他人发布涉及肥东地震不实图文进行修改后在百家号转发,引发群众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10月2日,在苏州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安徽合肥市肥东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宋某文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并在苏州市异地执行。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散播谣言会受到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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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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