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一案

文摘   2025-01-16 15:35   辽宁  


    “……他们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公开、公平、公正,有温情,有速度,令我非常感动。特写之,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近日,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感谢信,质朴真诚的文字间,既表达了当事人发自内心的诚挚谢意,也承载了对旅顺法院“审执联动”化解纠纷的充分肯定。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初,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此事故致乘车人张某、孙某受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高某、徐某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伤者张某、孙某无责任。其中张某现年81岁,被撞致头部、腿部、胸部等软组织受伤,就赔偿方面问题三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耐心沟通

受理案件后,考虑张某年龄较大,出庭不便,速裁团队邹晓玲法官立即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计划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处理本案,联系高某后耐心细致地向其说明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反复调解,最终高某同意按照同等责任一次性赔偿原告一半损失,但因本案另一当事人徐某一直未联系上,调解工作暂时陷入困局。法官助理兆媛媛在查阅案卷后,通过关联案件发现徐某在本院还有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本案调解又有了新的希望。

审执联动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也能让当事人快速获得赔偿,审判团队第一时间与执行局关兴波联系,共同分析案情,组织召开庭前调解会议与执行工作同步进行,调解当天审执法官共同向徐某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经过背靠背调解、面对面释法后,徐某最终认识到应依法履行判决义务,并与本案张某达成调解协议且当庭履行完毕。两起涉及同一被告(被执行人)的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在同一天圆满解决,充分展现了“审执联动”工作机制的显著成效。承办人员再细致一点、再深入一步的“如我在诉”理念,为案件的有效化解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创造更多的可能。


感谢信的背后是旅顺法院运用立审执一体化思维,对“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的生动诠释。旅顺法院将持续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 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及时回应当事人关切,既减少当事人诉累,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造出更多、更优质、更高效的办案新模式,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助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来源: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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