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大连梦国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大连星音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普新区)文综罚字〔2024〕F-000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四)项、(七)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娱乐场所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1、吊销大连梦国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2、对大连梦国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处以壹万伍仟元(15000)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01-02
处罚机关:大连金普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大连星音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曾用名:大连梦国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4年7月。2024年8月16日,大连哈尔滨路派出所民警日常检查中发现大连梦国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内多名男服务员提供营利性陪侍行为,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该公司处罚停业整顿六个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公开(治)行罚决字〔2024〕1176号。
信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