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建筑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竞采方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竞采报名时间
商务条款
工程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全部完成项目工程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本项目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及系统运行问题随时处理,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免费质保。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统一按照分项报价表进行报价,并计算报价合计。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费、配件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服务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管理费等费用。本项目采取总价最低报价中标(以报价函里的大写金额为准。报价总价=明细报价表合计)。总价报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付款方式该项目系财政专项资金,财政资金到位且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保质期到期后,无息退还。
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建筑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建筑商。
(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建筑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时间:2024年8月07日上午10:00,前往现场(双路小学)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2.工程预算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单;3.工期保证及质量保证承诺书;4.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询价单位不得向建筑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建筑商对竞采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
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单位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小学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15223338597
大足区双路小学
图文 /陈 凤
排版 /秦 月
初审 /唐云莉
审核 /龙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