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详细地址:银川市市民大厅5楼C厅。
(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核查原件);
(二)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查原件);
(三)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为经营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
(四)《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份(附件1);
(五)《烟花爆竹安全经营(零售)承诺书》2份(附件2);
(六)经营场所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有关规定;
(七)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及其四周照片;
(八)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保障相关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
2.申报资料不完整的。
3.经营场所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4.其他不予办理情况的。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供稿单位:金凤区应急管理局、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办:金凤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琦 张倩
责编:曹乐乐
审核:赵志俊 何晓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