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
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徐留平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产业工人的关心关怀,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新的动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要“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高各类人才素质”,“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出的重大部署。工会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深入贯彻落实《意见》与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向深入,更好发挥产业工人队伍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主力军作用。
深刻领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意义
准确把握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持续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
提升产业工人技术技能素质,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推动加强产业工人教育培养,强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健全产业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工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1+1+N”工匠学院体系建设,到2026年建成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500家,带动各级工匠学院建设。广泛实施“求学圆梦行动”,推动实施产业工人继续教育项目。创建“工会服务职工技术技能云”,建好用好“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等线上学习平台。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等社会公益阵地作用,向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普惠制、普及性技能培训服务。
畅通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通道,助力产业工人成长成才。畅通产业工人向上发展通道,推动把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体安排统筹考虑。健全落实产业工人“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以工作业绩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重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在产业工人中形成清晰透明的向上发展职业预期。贯通产业工人横向发展机制,推进学历教育学习成果、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推动健全产业工人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互相贯通的长效机制。推动完善针对产业工人的就业信息服务制度,帮助产业工人充分了解就业岗位信息,逐步消除妨碍产业工人合理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探索建立“互联网+”民主管理工作机制。
切实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加强产业工人服务保障。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推动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技术技能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创新创造、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和合理增长机制,以提高技术工人薪酬待遇为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督促企业与产业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积极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推动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制度,推动平台企业建立与工会、劳动者代表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建好用好“职工之家”APP,深化工会驿站建设,继续做实送温暖、送清凉、金秋助学、职工医疗互助、职工疗休养等工作。
搭建产业工人建功立业平台,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聚焦新质生产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及其融合、生产性服务业等,广泛开展各层级多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引导产业工人积极参与“四技五小两比”等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创建“工会服务职工创新创造云”。引导和支持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参与企业重大技术革新、科技攻关项目,广泛开展产业工人技术创新成果展示、交流、转化活动,推动产业工人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实施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力争到2035年,培养2000名左右大国工匠、10000名左右省级工匠、50000名左右市级工匠。深化“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等,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学习时报》2024年11月29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