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文摘   2024-11-13 20:09   宁夏  

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衷心感谢大家对宁夏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农村集体“三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始终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放在突出重要位置紧抓不放,通过审计监督、线索移交等手段,深挖彻查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解决了一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查处了一批村干部滥用职权,侵占、私分和违规套取集体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但一些地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仍有发生,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任重道远,绝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坚决杜绝少数人截留挪用集体资金、侵吞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完整、管理规范、运行有效,既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职责任务所在,也是农民群众的所期所盼。为保证农民朋友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现将此次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向你们告知如下:
1.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瞒报收入、违规发放津补贴,巧立名目、假借各种名义或者以弄虚作假的手段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财务信息不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
2.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方面。是否存在超低价、超长期、不规范三类问题合同;是否存在未履行民主程序、未签订书面合同、未按约定足额收缴合同款等问题。
3.农村集体债务方面。是否存在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等行为。
4.工程项目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行为。
广大农民朋友们,如有以上问题或其他农村“三资”管理问题线索请及时向我们反馈,对每一条问题线索,我们将件件核查、件件回音,同时对举报人及举报信件进行严格保密,进一步净化全区农村经济发展环境,让农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自治区举报服务热线:0951-5169516
自治区举报邮箱:qnjznck@163.com
             

          自治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
            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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