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关于再次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文摘   2024-11-20 22:12   宁夏  


沙坡头区关于再次公开征集

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广大肉类产品经营者、消费者:

为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规范肉类产品从业者生产经营行为,健全肉类产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即日起,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肉类产品经营者、消费者积极参与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2.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只收费不检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未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或者收购、经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3.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

4.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生猪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

5.无害化处理机构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调包”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6.私屠滥宰生猪的违法行为或收购加工病死畜禽“黑窝点”。

7.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的违法违规行为。

8.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违法违规行为。

9.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证货不符的畜禽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1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环境、工艺布局和过程管控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1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

1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肉类产品,以其他畜禽血产品生产假冒鸭血制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13.其他关于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生产经营者及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号召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行业“潜规则”和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

举报电话


12345、12315、0955-7691019(区公安分局)、0955-7655567(区农业农村局)、0955-8597978(区市场监管分局)。





中卫市沙坡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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