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我区印发《自治区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自治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共确定21个部门(单位)258项证明事项,明确政务服务过程中相关主体索要证明事项的范围,13个部门(单位)100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市先行先试,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大幅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清单进一步规范了各级行政机关或有关机构索要证明的行为。对违法增加证明事项、提高证明要求以及在选树表彰、评先评优、人才评价、待遇获取等工作中滥要证明现象,一并开展清理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开口子、不搞特殊。梳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行政机关容易核查,或依托电子证照库能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在线核查的法定证照类的证明事项,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需提交所列证明事项和材料时,由申请人选择,如果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将通过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等方式替代,不用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要求,各地依据“两个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可以调整公布本级清单,并及时在各类办理平台更新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在线核查,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在户籍管理、准入准营、法律服务等领域,积极推动电子证明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市先行先试,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开具基层证明材料跑腿多、耗时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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