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上海政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已正式公布,详情请点击文末“附件”查看。
报名、考试
请考生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由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相关通知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错误填写网报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 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 初试地点
各省(市、自治区)高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
(四) 报名照要求
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或类别
2025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32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名(限制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示拟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对招生总数及各学科或类别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新增招生专业
2025年新增招生专业(数字经济、国际事务、国际中文教育)的学费正在备案,以实际备案为准。
重要变化
自2025年起,我校法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一级学科招生(招生代码030100)、一级学科命题,原二级学科作为培养研究方向(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经济学)。调整后的初试自命题科目及参考书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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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辰意 王施琪 张吴瑜
责任编辑 | 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