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存在瑕疵的,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吗?

学术   2024-10-10 00:00   河南  

股东会决议存在瑕疵的,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吗?

可以采取补救措施,但对于瑕疵的补救手段及补救效果需视瑕疵类型、瑕疵程度而定。如果存在法定决议无效情形,则决议当然无效,不需要采取补救措施。如果系因表决权委托手续存在瑕疵等导致的可撤销或不成立瑕疵,则股东追认通常可以解决问题。股东会表决权比例的瑕疵也可以通过追认来补救,但是需要符合新公司法59条规定,即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或者盖章。

法条索引:
原公司法

新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五十九条第三款 对本条第一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或者盖章。

来源: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公司法实务问答(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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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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