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蓬莱区人民法院最新发布→

文摘   2024-11-09 20:24   山东  

本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经申请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对下列被执行人实施悬赏执行:


被执行人:林昊,男

身份证号:370685197505064010

被执行人:付卫青,女

身份证号:370624197402185028

执行案号:(2024)鲁0614执1083号

身份证住址:山东省招远市蚕庄镇林家村573号。

未履行金额:48235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悬赏金额:请社会各届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如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向举报人支付五万元的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一线索只奖励首位线索提供人。

被执行人:张晓宁,男

身份证号:370684199210056913

执行案号:(2024)鲁0614执1211号

身份证住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大辛店镇夏候村361号。

未履行金额:310439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悬赏金额:请社会各届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如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同一线索只奖励首位线索提供人。


特此公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


举报电话:0535-5999916

系人:宫法官

来源:蓬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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