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人社消息,2020年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一些不法分子招揽参保人虚构劳动关系,在深圳市办理参保后虚假解除劳动关系,骗取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非法获利数万元,现已陆续被判处刑罚。
例如,在深圳社保中介黄某真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案中,2020年4月,黄某真通过经营社保咨询业务,得知深圳某诊所的社保账户和密码。
2020年底,黄某真通过发布朋友圈及委托中介等方式,找到有意愿的申领人,获取其身份信息、社保账户等资料,再将申领人的社保调入深圳某诊所进行参保,随即又以非自愿离职的方式将申领人的社保调出停保,再以申领人身份向深圳社保部门申领失业保险金,将失业保险金骗取至申领人的失业保险待遇账户,黄某真再从中收取20%的费用。
涉案期间,黄某真通过上述违法犯罪手段为62名人员骗取失业保险金,共计人民币约79万元,非法获利约人民币3万元。
2023年12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决:黄某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组织骗保的,按照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总额计算涉案金额并定罪量刑。”广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警示,请勿通过中介人员办理参保和申领社会保险待遇。
此外,广大企业要妥善保护本企业社保账户和密码,严防被他人盗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各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已经作案的,主动报告,争取宽大处理。按照规定,骗取的社保待遇依法须全额退回社保基金。
编辑:利瑞蓉
主编:张彦冰
二审:王媛媛
三审:杨田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