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临沂2人被处分!

时事   2024-11-07 11:03   山东  






























































































































































































沂河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关于2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通报

为强化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现对2起损害营商环境案例通报如下。

一、相公街道中心卫生院院长、党支部书记李恩向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和工程建设项目等问题。李恩向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安排他人与某生物科技公司签订合同;私自确定某绿化公司承担卫生院绿化工程。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委托某建筑公司承担停车场工程。2024年6月,李恩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规划建设局四级主管刘鸿儒收受企业礼品、消费卡问题。2024年2月至5月,刘鸿儒收受有关公司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购物卡,2024年8月,刘鸿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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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临沂沂河新区

编辑| 严洁 二审| 陈冉 三审| 丁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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