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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11月12日,“营在检·池”护航发展——池州市“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会议通报,自今年2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池州市检察机关紧跟上级院部署和要求,以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为中心,全力推进护企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池州市严厉打击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共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53件111人;受理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11件15人,并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受贿犯罪。同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企业人员相关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标准、法定从宽从严情形认定等问题,充分运用不诉裁量权,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4件5人。针对“空壳公司”问题,池州市检察机关通过省检察院“空壳公司专项监督”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出涉空壳公司线索36条,已监督立案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对发现的2起企业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线索,分别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在法律监督方面,池州市检察机关推动建立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跨省区域协作长效机制,开展涉企民事执行、裁判监督专项活动,办理相关案件30件。同时,加强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立案监督,办理相关案件4件,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4件。此外,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安全生产等问题隐患,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规范新业态市场行为。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池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成立了知识产权“助企团”和涉外法治“助企团”,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在重点园区、企业等建立“检小助”工作站,深入企业开展“检察护企”调查问卷活动,畅通涉企诉求表达渠道,将检察服务送到企业一线。(吴俊杰)
来源:安徽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