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4年10月14日,六安市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叶集区姚李镇光华村的六安市叶集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安徽锦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与六安市叶集区第二人民医院签订的消防技术服务合同未明确项目负责人,六安市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立案调查,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六安市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安徽锦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六安市金寨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安徽逸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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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六安消防
编辑:王涛 校对:陈子君
复审:傅娟 终审: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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