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

教育   2024-11-09 07:50   山东  
财务知识智库

最近公众号改版,及时接收到文章推送需要给公众号加星。大家可以点击页面上方蓝色字【财务知识智库】进入如下页面,第一步:右上角...;跳出下图后点击第二步:设为星标,愿大家阅读愉快!


一、案例展示


例:某服务有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为居民日常服务业,兼营商品销售,适用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1月一般计税项目实现收入2000万元,销项税额为120万元,进项税额100万元,上月已抵扣并加计抵减的一批加热设备转为专门用于职工福利,本期进项转出10万元。


企业上期留抵税额10万元,上期结转的加计抵减额余额15万元;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100万元(不含税价,对应成本未取得扣税凭证无进项税额抵扣),征收率3%。此外无其他涉税事项(包括暂不考虑需要按照简易计税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转出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解:


(一)加计抵减计算


1.计算本期可加计抵减额


(1)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00×10%=10万元;


(2)调减加计抵减额:


①已计提后又进项转出的10×10%=1万元;   

②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15+10-1=24万元                            

2.计算本期应纳税额


(1)抵减前一般计税应纳税额=120-100+10-10=20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与一般计税应纳税额相比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当期实际加计抵减额20万元,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24-20=4万元,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抵减后的一般计税应纳税额为0
加计抵减额余额=4万元
(3)简易计税项目:应纳税额=100×3%=3万元
(4)本期应纳税额合计=3万元。 

(二)增值税会计处理


1.实现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21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0

2.进项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
贷:银行存款等  100

3.进项转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

4.月份终了,将当月发生的应缴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5.简易计税项目


借:银行存款等  3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
贷:银行存款 3
其他收益 20

(三)申报表填写


1.填写附表四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与应纳税额相比较,除了应纳税额=0外,实际抵减额=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2.填写主表


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第11栏“销项税额”-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实际抵减额”



增值税加计抵减的部分,在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时填在哪儿?


答:次月申报期实际缴纳税款时,就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那么在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时填在哪儿?



填写在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本部分未设“其他收益”项目,对于已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纳税人,在《利润表》中归集的“其他收益”项目则无需填报,同时第10行“二、营业利润”按照《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直接填报,不执行“第10行=第1-2-3-4-5-6-7+8+9行”的表内关系。


二、风险提示


增值税加计抵减额应记入“其他收益”贷方,计入企业的利润总额。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主表中的“利润总额”包括“其他收益”。

增值税加计抵减额既不符合免税收入条件,也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


对年纳税所得额处于临界点的小型微利企业来说,若增值税加计抵减额计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很有可能导致企业超过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将不能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例:某企业2019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额为136628.86元,但未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该企业2019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964842.04元,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000×5%+(2964842.04-1000000)×10%=246484.20(元)。


根据规定将136628.86元增值税加计抵减额计入会计利润总额后,该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变为3101470.90元,超过了300万元的标准,不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该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3101470.90×25%=775367.73(元),补缴企业所得税775367.73-246484.20=528883.53(元),并缴纳了相应的滞纳金。

三、具体操作(本部分来源江苏税务)


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进行申报时享受抵减政策。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第一步:

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第二步:


进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模块后,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选择适合的类型,点击进入表单。选择适用政策年度,填写销售额,点击保存、提交。



第三步:


加计抵减声明提交成功后,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进入申报界面,点击“数据初始化”(若数据未带出请再次尝试),根据申报模块下方的填表顺序说明,先保存主表“00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使用)”后,再进入附表四“005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纳税人需在附列资料(四)中填报加计抵减情况的2列“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额会根据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判断后自动取数,最终直接在主表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减。




来源:小颖言税

师小妹荐资料

☟☟☟

有问题“扫码”私信助教:手册


往期资料精选


1、2024各岗位工资薪酬表

2、95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doc

3、成本分析报告.doc

4、《财务工作流程》...

5、汇算清缴攻略手册

“阅读原文”财务国产AI工具精讲!

财务知识智库
每天07:50,资讯准时送达!在这里,知财务时事,得管会理念,拿CMA证书,学会计知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