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主持。杨逢春、刘同德、张黄元、王敬斋、陈东昌出席。
会议听取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日期的汇报。听取关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青海省枸杞产业促进条例(草案)统审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准备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审查西宁市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玉树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准备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审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及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准备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青海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人事任免事项准备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同意以上议题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提请下次主任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关于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十大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及专题询问应询承诺事项整改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同意以上审议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各专工委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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