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2024版)》(附解读)
国卫办基层发〔202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4年10月30日
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设实施方案、评判标准、财务管理制度、医供体总结、绩效考核)资料系列合集大全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全国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制定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通过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监测评价,有效提高了地方对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推动了县域医共体建设稳健发展。
2023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试点转向全面推进,并制定了全面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对县域医共体建设外部管理、内部运行、完善服务、支持政策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截至目前,全国各省份基本实现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阶段目标。为及时总结和评判全面阶段的进展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2024版)》(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并印发《通知》。
《指标体系》在试点阶段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新的政策要求和前3年监测情况对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进行修订,重点体现人员、技术、服务、管理下沉基层导向和紧密型要求,供各地对照标准稳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同时,为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精神和要求,《指标体系》精简指标数量,进一步提高指标的针对性和敏感性,将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合并,总体指标数量减少到14条,其中定量指标11条,定性指标3条。
《指标体系》围绕“紧密型、同质化、促分工、提效能、保健康”5个方面设置了14项指标。
“紧密型”为定性指标,就是要推进人事、财务、业务、药品、信息等统一管理,通过政策文件、实物及资料佐证、访谈调查等综合评判,以有明确的制度安排并已组织实施为标准,包括资源统一管理、医共体内部民主决策、服务协同联动3项指标。
“同质化”就是要推动资源下沉,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质量,包括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级及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人数(人)/每万常住人口、影像心电中心服务开展与心电设备村级覆盖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3项指标。
“促分工”就是要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形成,包括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占比、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占比(不含药店)、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3项指标。
“提效能”就是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和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包括参保人在县域内住院人均费用(元)及增长率、参保人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县域内中医类诊疗量占比3项指标。
“保健康”就是要提升县域居民获得感和健康水平,包括县域内慢性病健康管理人群住院率、县域内四类慢性病过早死亡率2项指标。
《通知》强调,指标体系供县级开展自评和省市两级开展监测评价,国家对各省份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各地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县域医共体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系列合集大全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内容仅供专业人士交流分享,仅供同行交流学习,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温馨提示
如果您喜欢,分享给小伙伴们吧
您的每一次分享,是我们进步的最大动力源泉!
往期热文推荐
1.合集|2024等级医院评审即将开始,感染管理职责及制度汇编,您准备好了吗?
14.医务科|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方法标准及持续改进量化评分实施细则合集大全(75页超干货)
15.制度|2024医院岗位汇编说明书合集大全(干货622页)
16.制度|中医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421页)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不承担因该些内容已过时、所引用资料可能的不准确或不完整等情况引起的任何责任。请相关各方在采用或者以此作为决策依据时另行专业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