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郑新隆锦隆(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一名职工在井下突发疾病升井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矿方未按程序进行上报核销(郑新隆锦隆(新密)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南生(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病亡未及时上报核销违法违规案)。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并结合《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二十一条,处罚贰万玖仟圆(¥29000.00)
2024年4月2日郑新隆锦隆(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一名职工在井下突发疾病升井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矿方未按程序进行上报核销(郑新隆锦隆(新密)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南生(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病亡未及时上报核销违法违规案)。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并结合《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二十一条,处罚贰万玖仟圆(¥29000.00)